房市目前瀰漫著詭譎多變的氣氛,雖然賣方在價格上,漸漸屈就現實、有所退讓,不過,專家提醒,購屋人在議價、財務規劃等方面,仍須掌握3大策略,才能在房地產市場中,找到預算之內、又是心目中的愛屋。 

一、對於喜歡的物件,勇敢提出斡旋金:業者提醒,進場購屋前,一定要多詢價、多比較,當看中喜歡的房子時,應以支付斡旋金的方式表示出價誠意。台灣房屋不動產分析師邱太(火宣)說,不論房屋總價多少,斡旋金通常介於5萬元至10萬元不等,價位開得愈多,能讓屋主更能感受到買屋的誠意。 邱太(火宣)表示,下斡旋金後,仲介會與購屋人簽約,斡旋時間通常是一周,如果斡旋時間已過,但屋主不願讓步則可退回斡旋金。東森房仲集團認為,若覺得房價太過不合理或者屋主堅持高價、始終不願意讓步的話,也必須堅守出價底線,不必貿然追加,待仲介業務員退回斡旋金,再另談新案也不遲。 

二、以平均單價議價,而非以總價議價:住商不動產專案主任徐佳馨舉例,以30坪的房屋、總價1,200萬元而言,平均單價是每坪40萬元,如果以總價議價,則頂多砍到1,000萬元,換算下來,每坪單價是33萬元。 徐佳馨說,反之,如果以平均單價來議價,用原本每坪40萬元的價格再打個8折,則每坪可議價到32萬元,總價可降到960萬元,甚至還可再向賣方要求湊個整數,950萬元成交,成交率都不低。 

三、家庭房貸支出,考量大不同:中信房屋副總劉天仁指出,家庭房貸支出不能只靠「收入的三分之一」原則來概括論述,由於各城市的家庭生活支出,與房貸負擔都不盡相同,所以應視不同狀況,而有不同的占比。 劉天仁建議,扣除固定生活費用之後,剩餘金錢的6成,可用於房貸支出,其他則存起來以備急用。例如月入共7萬元的小夫妻雙薪家庭,扣除3萬元的生活費,剩下的4萬元的6成,就是2.4萬元,可用於房貸支出,換算下來,家庭房貸支出則占收入的34.2%,最後再將所剩的1.6萬元存起來,劃分為儲蓄、投資等用途。 但是,假設在同樣條件之下,月收入共7萬元的雙薪家庭,生活費可能需要3.6萬元才足以支付,因此會剩下3.4萬元,以占比6成來計算,房貸支出則會減少為20,400元,此時,家庭房貸支出則占總收入的29.1%。

2008.09.03 【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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