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09日地產王    

   【劉冠吟╱台北報導】經濟不景氣,建商反而加快蓋房子,求早日回收,但卻影響民眾預算調度,無法支付工程款。房仲業者提醒,出現提前交屋,應先衡量財務狀況,適時採用貸款寬限方案,必要時得壯士斷腕放棄房屋,以免淪入法拍屋。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統計,從2004年起到2007年止,全台灣地區每年住宅申請建照戶數都維持在10萬戶以上,直到去年才驟降到8萬戶以下,以建築時程2~3年推估,2010年底都還是完工交屋高峰期。
據了解,大直地區某建案原訂於2010年交屋,近日卻大趕進度,已通知客戶提前在今年中交屋。房仲業者私下表示,該建商可能財務吃緊,逼不得已提早交屋。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市場行銷顧問張欣民說:「這類面臨交屋難題的人,恐怕還會愈來愈多。」 


 2010年底交屋高峰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建議,日前政府已將房貸還款年期延長為30年,申請紓困對象從原只限於「自用住宅」貸款,放寬到「一般購屋」貸款,面臨類似問題的民眾,可考慮延長房貸還款年限。但劉天仁也提醒,以貸款600萬元為例,還款期一拉長到30年,以房貸利率2.5%計算,每個月可少繳8087元,但延長10年須多繳逾90萬元利息,因此建議貸款人延長貸款年限後,應視個人財務情況,一旦經濟壓力稍舒緩就該加速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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