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Published: 2009-01-31 08:47 AM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1日電)房市急凍,有金融業者提出「住宅增值參與證券」(HAPN)尋求解套。不動產業者認為,若在台灣施行恐面臨產權登記、民眾購屋習慣不同,及誰要來買房產投資增值權等三大難題。
美國安富金融工程集團(IFE)日前提出房市解套方案,由房屋所有人出售未來的增值投資權,降低購屋者的負擔能力,並將未來房價下跌風險轉移至投資者。

  美商易而安不動產行銷顧問張欣民認為,HPAN若要在台灣施行,會面臨三大難題。

首先是產權登記的問題。國內房地產產權登記是採土地、建物一起登記,特別狀況只有土地與建物分開的地上權登記,並沒有「消費權」與「投資增值權」的概念及登記方式,地政機關無法辦理登記,將來若要轉手,也會面臨產權不完整的問題。


  第二個難題是與民眾購屋習慣不符。張欣民表示,雖然大部分民眾購屋是以自住為主要目的,但是在國人傳統觀念裡,即使是自住的房產,也希望在住幾年後能夠有增值效應,這樣一來,HAPN產品的市場性就很低。


張欣民說,最後的難題是,誰會願意來買這類房產的「投資增值權」,它的擔保品是什麼?登記問題又要如何解決?

  張欣民表示,美國次貸的陰影仍在,現在有誰願意拿錢來買一個產權不完整的產品?主要擁有房屋產權的建築業者願意配合嗎?這些都是HAPN這個「新產品」面臨的難解習題。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也認為,以台灣環境而言,並不適合採行HAPN。


  他提出三點理由,一是目前沒有公正透明的交易資料庫,沒有正確房價指數可供參考;二是台灣法治的落實度及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度仍低,HAPN這項高度契約行為的運作,目前並不適合一般消費者,更何況HAPN非一般個人能力可以投入的,就像遞延性債券一樣不適合賣給一般的消費大眾,讓消費者獨自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劉天仁說,政府不應該也沒有能力擔任大眾消費的風險保證人,所以不宜實施。


住宅增值參與證券(HAPN,Home AppreciationParticipation Note)的基本概念,是把住宅兼具消費財及資本財的雙重特性分開運作,分開銷售。


簡單來說,一般民眾可以較低的價格購得住屋權利,投資者則可單獨針對住宅的未來增值空間,進行購入投資。


  舉例來說,小王想買一間價值新台幣1000萬元的房子,傳統房貸的理想狀態下,小王年收入需達60萬元,可向銀行貸款達800萬元,自付200萬元頭期款。


  若在HAPN架構下,可由看好未來房市的投資者(可以是一般投資人或建商、銀行等機構投資人)出資約1/3,例如若投資者出資370萬元,買下小王房子未來出售的增值價差,小王只需準備 100萬元的頭期款,向銀行貸款 530萬元即可,以該貸款額度試算,小王的年收入要求只需達39萬元,購屋負擔確可減輕。980131


 
 
http://www.etaiwannews.com/etn/news_content.php?id=852606&lang=tc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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