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收據發票 向所在地法院聲請

2009年07月04日蘋果日報

【張家銘╱綜合報導】房東出租房屋,最怕遇到積欠費用的惡房客,要如何向房客催討所欠債務,專家指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到法院填妥支付命令聲請書,一旦法院認定理由成立,即會發出支付命令給房客,而請求支付命令衍生的費用,也可一併聲請對方支付。

避免損失

讀者「煩惱的人」來信指出,房客積欠水電費與修繕費,日前已將律師函寄出,要求房客清償積欠費用,但得不到任何回應,所以想請問要到何處聲請支付命令?聲請程序為何?須具備那些資料?如何收費?另外,律師函與請求支付命令而衍生的相關費用,可否列入求償項目?
事實上,凡是所有金錢的債務,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來催討。聲請支付命令只要附上欠錢的證明,例如水電費、房屋修繕費、請求支付命令衍生之相關費用的收據發票等。各式各樣能證明對方有欠錢的文書,都可以用做聲請支付命令的證明,並以書面方式,向房子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毋須開庭審理。

有異議即轉訴訟調解

立詳法律事務所律師盧天成指出:「法院收到聲請後,只會書面審理,一旦法院認為理由成立,就會直接核發支付命令寄給對方。」
聲請費用為1000元,比透過訴訟更便宜,但對方可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不附理由逕向法院提出異議,如此,支付命令將在對方異議的範圍內失其效力,而該範圍將轉成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若對方沒有異議,該支付命令的範圍就與確定判決具有相同效力,可持支付命令就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指出,房東與房客在簽約時,最好在合約上寫下雙方的戶籍地地址,同時在雙方合約行使期間,務必保留相關支出花費等單據或文件,萬一未來雙方因租賃問題衍生金錢糾紛,屆時就有證明可向對方求償。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59253/IssueID/2009070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thouseL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