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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郭賜吉詢問:
兒子購買1戶透天別墅,雖登記在我名下,但貸款是他繳的,目前尚未與兒子辦理過戶。

想請問在貸款期間,房子可否出售?所有權狀和印鑑在兒子那邊,但印鑑已遺失,可否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權狀,再進行出售?最後想請教專家,位於高雄縣鳥松鄉,屋齡15年的透天別墅,目前行情如何?

專家意見
房屋登記所有權人可自由處分

中信房屋特約地政士柯玉秋回答:
我國《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依據讀者來函,該房地產權目前登記在父親名下,雖房屋貸款是兒子支付,但在貸款期間,房屋登記所有權人,可自由處分該房子的。

透天行情價600~650萬

另外,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54條規定,若讀者是因權狀損壞或滅失,向地政機關提出申請,只要說明滅失原因,並檢附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再經登記機關公告30日,即可登記補給權狀。
提醒讀者,若該權狀、印鑑章或印鑑證明,是因為兒子保管而想重新申請補發,以利日後方便出售相關事宜的話,可能會有觸法疑慮。建議還是先與兒子做好溝通,並將權狀及相關資料整理完備後再行運作。
至於高雄縣鳥松鄉內,一般地坪20-25坪、建物30-45坪,地上3~3.5樓的透天別墅,行情總價為600~650萬元,較外圍區段,則有350-400萬元的成交行情,若屬於偏僻區域,總價則在200~300萬元間。不過詳細的實際評估,仍應以現況使用及周邊狀態綜合鑑價才能正確,上述行情僅供參考。

柯玉秋小檔案

現職:中信房屋特約地政士
經歷:台北市96年第1屆優良地政士、台北市95年稅捐處第1屆優良地政士
專長:不動產登記及節稅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地政系
資料來源:柯玉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21566/IssueID/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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