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件中以品質爭議最多 簽約註責任歸屬

【江碩涵╱台北報導】房屋交易糾紛一直是消費爭議大宗,買賣房屋時須謹慎小心。根據內政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2009年房屋交易糾紛共2949件,佔所有消費爭議20%,排名第3名,僅次於其他商品與家用電器類別,品質爭議是房屋交易中最常見的糾紛。律師建議,民眾看屋驗屋時須注意漏水問題,要求仲介把關、紀錄屋況,簽約時務必詳閱內容以保障權益。

慎重其事

消保會督導組簡任秘書王淑慧說,去年房屋交易糾紛共3161件,是消費爭議中的第1名,今年統計至本月29日止,房屋交易糾紛2949件,部分縣市府尚未呈報資料,實際糾紛件數應更多;其中糾紛最多的是品質爭議共1180件,其次依序是定金違約金爭議、完工日爭議、變更設計、廣告不實。

多方打聽雨天看屋

信義房屋法務部律師劉韋德分析,房屋漏水是最常發生的品質爭議,因此民眾一定要詳加觀察房屋品質,要求仲介把關,簽約時應寫明漏水的責任歸屬。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投資客常藉由裝潢手法遮掩漏滲水,民眾若看上裝潢精美的房屋,務必向鄰居多打聽,並挑下雨天前往看屋,仔細驗屋,以免賣方隱惡揚善。
定金、違約金爭議也是常見的房屋交易糾紛。劉韋德分析,不少民眾繳交定金後悔買,其實繳交定金具有法律效力,代表買方有意購買,若不想付定後又後悔,繳定金時務必謹慎考慮。此外,簽約時要留意定金交付退回規定及違約條款,若合約規定不足時,可加註雙方約定內容。

留廣告紙本與契約

劉韋德表示,購買預售屋較容易遇到完工日期爭議、變更設計與廣告不實等問題,契約最好註明建商變更設計須事先告知、延遲完工須賠償等項目,民眾也要留下廣告紙本與契約,發生糾紛時可作為訴訟證據。台灣租屋網公關經理廖秀敏表示,網路租屋、購屋也怕廣告不實問題,民眾最好印下對方提供的所有資訊,以此作籌碼與對方交涉,也要小心網路買屋詐騙。

2009年5大房屋交易糾紛及申訴件數

◎品質爭議 1180件
買成屋前須確認無漏水、海砂屋,買預售屋須在契約加註品質保證,驗屋時仔細檢驗
◎定金、違約金爭議 482件
簽約時注意定金交付退回規定,及違約條款,若制式合約規定不足,可加註雙方約定內容
◎完工日期爭議 145件
◎變更設計 127件
◎廣告不實 115件
簽約時詳讀契約條文,確認是否附加變更設計須事先告知、延遲完工須賠償等項目,並留下廣告紙本與契約作為訴訟證據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會、《蘋果》採訪整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99445/IssueID/2009123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thouseL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