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五月份“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期的到來,不論你是M型化的左邊族群或是為右邊一族,到了這個時間點,統統必需面對這些應繳的稅費負擔,如何瞭解房屋相關及可運用之資源﹝自有或租賃﹞來當一個快樂的報稅人,中信房屋針對報稅應準備資料,買屋、賣屋抵稅的方法及一些節稅的小妙方提供給消費者加以參考運用:

 可扣除項目之報稅資料準備:

每年五月開始,為期一個月的時間,全國上下一心,地不分東西南北,萬眾注目共同的焦點「報稅」。針對個人薪資所得稅可扣除之項目中信房屋整理如下:

1.房屋租金支出─12/年,承租人自行提供租賃合約書正本。

2.房貸利息扣除─30/年,請銀行提供自用住宅購屋借貸利息單據﹝營業或租賃者不適用﹞。

3.保險費用支出─保險公司提供之保費繳款證名。

4.醫療生育費用─醫院或診所開立之診療﹝掛號﹞收據。

5.公益捐款費用─公益團體所開立之捐款收據。

6.其它支出費用─依國稅局相關規定辦理。

 買屋、賣屋抵稅的方法:

「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節稅法─適用對象為賣方

正常的買賣交易通常是賣方賣得的售屋價金會大於當初取得時之價格,若屋主是以低價賠售﹝低於當初取得價位﹞時,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提醒,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可以之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但賣方必須提出售屋的實際價格減去當初取得該屋之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前次及本次買賣契約書等﹞。

例:出售金額為400+﹝成本及費用﹞<取得金額為500=適用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1.「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一切必要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

2.「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消費者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含契約書﹞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重購自用住宅」節稅法─適用對象為二年內買、賣自用住宅者

在去年換屋的消費者,除了土地增值稅享有重購退稅外,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劉天仁副總經理表示“有機會可以依稅額中扣抵或退還”,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便可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1. 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2. 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的價格。
 3. 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二年以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
 4. 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須為同一人。

※房屋價格買大於賣時適用,房屋價格依據「房屋評訂現值計算」

稅納稅義務人如果符合重購退稅的要件﹝土地退增值稅,房屋退綜合所得稅﹞,在申報的時候,需檢附出售及重購年度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買賣契約或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的公定契紙,以及所有權狀影本,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在各種原物料、物價及房價不斷飆漲的年代裡,不論你是中、高所得且擁有資產者,都應該知道如何有效管理現有財產並面對稅捐,透過不動產保值及節稅雙重功能,來達到合理、合法的節稅方式,如此才能成為賺錢與節稅的聰明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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