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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載明歸還應回復原狀 附照片方便求償

2009年06月20日蘋果日報

【張家銘╱綜合報導】房東在租約到期收回房屋時,最怕遇到房子遭房客破壞,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專家表示,租屋前將房屋點交給房客,切記應將當時的房屋現況拍照,並附在租約中,同時在合約中載明,房客返還時應回復原狀,以免房屋受損求償無門。

保障權益

有相關困擾的房東其實並不少。《地產王》讀者「煩惱的人」來信表示,自己出租的房子租約到期,交還房屋後卻發現房客在牆壁使用鋼釘,水泥牆面出現許多凹凸不平的凹洞,且使用雙面膠貼牆面,導致牆面髒亂,木製天花板與隔間板上也任意鑽孔,還自行裝上燈具,且未清理房屋,可否要求賠償?另外,房客尚積欠水電費,該如何解決?對方的態度則是一直不想解決。
立詳法律事務所律師盧天成表示:「房客應依契約,或一般人對房子的使用方法妥善保管房子,不可隨意破壞或改裝,如果有上述事項造成房子受損,房客就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房東無權要求粉刷

房客未經房東的同意,任意在房子內鑽孔,且未清理房屋,房東有權利主張房子受損,請求賠償,但為避免發生認定上的爭議,房東仍應事先在契約內,約定好違規事項與合理的處理方式。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指出,簽約時記得要將房屋內部,以及所附物品現況拍照存證,並將照片附於合約中,以免屆時無對照的證據與證明。
另外,常有房東要求房客,在交還房屋時要重新粉刷牆壁,但牆壁若在正常使用情況,多少會有褪色等情況,除非合約中有規定,否則只要房客沒有粉刷變更顏色,或是人為故意的情況,例如點香祭祀熏黑牆面,房客無須再重新粉刷牆壁。
另外,房客若有積欠的水電費未清償,房東可以向房客請求償還。若房東還沒有將押金退還給房客,房東可主張以押金抵銷。

租屋處還原應注意事項

˙房客應依契約,或一般人對房子的使用方法妥善保管房子,不可隨意破壞或改裝
˙將房屋內部,以及所附物品現況拍照存證,並將照片附於合約中
˙除非合約規定,或因粉刷變更顏色、人為故意的情況,房客返還房屋無須再重新粉刷牆壁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22746/IssueID/20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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